為了吸引並留住外國人才,行政院會今天(10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納入勞退新制的適用範圍,相關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若修法通過,將有1萬多名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受惠。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表示,勞退新制從民國2005年7月1日開始施行,雇主每月替勞工提繳至少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在個人帳戶。目前已有632萬勞工提繳,雇主提繳退休金實收率為99.8%,成效非常好。

孫碧霞表示,這次修法有兩大重點,一個是要擴大適用對象,一個是強化勞退金的保障。在擴大適用對象方面,把取得在台灣工作、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納入適用對象。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在台灣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共有1萬2,682人。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吸引並留住外國人才,希望能早日完成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原音)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案,院長的裁示是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那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要建構吸引外籍專業人才在台灣服務的友善環境,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委員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的程序。』

孫碧霞表示,這次修法也強化勞工退休電動床床墊金保障,把勞工死亡時,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請求權的時效由5年延長為10年;此外,若雇主沒有依規定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罰鍰也由現行的新台幣25萬提高至30萬以上、150萬以下,並將公布雇主姓名。此外,為確保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益,修法也增訂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負責醫療電動床推薦人,對於退休金、滯納金等債務,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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